| 青岛市城阳区政府采购中心成立于1999年,为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采购科、结算科,隶属城阳区财政局。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政府采购的日常监督与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为: 一、拟订、执行政府采购的规章制度。 二、拟订、公布政府采购目录,确定政府采购方式。 三、编制区本级政府采购预算采购计划,监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其它社会组织使用财政性质资金购买货物、服务及工程的政府采购活动,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管理、支付与结算。 四、监督并审核采购单位与供应商之间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与验收工作。 五、监督社会中介机构承担的政府采购招标事项。 六、负责全区公务用车的配置管理工作。 七、审核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资格,建立并管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 八、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事宜。 九、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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