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百姓乐园运动健身器材项目补充说明函
各有关投标方:
我公司于2010年7月28日在青岛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城阳区百姓乐园运动健身器材项目(项目编号:SDDQ-CY100706)招标公告,现做如下补充说明: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方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所有器材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正规保险公司承保的产品质量保证及产品责任保险;
3)代理商投标须根据标书技术内容要求(带*产品)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或在有效期内的产品代理/经销协议或证书原件;
4)投标企业须在青岛地区具有售后服务机构,能够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及完善的售后服务。
标书其它内容不变,本补充说明做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补充说明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说明函为准,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山东通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