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空调项目更正说明函
由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组织的青岛市城阳区空调项目(项目编号:QCZ2010-0303202),现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做如下更正及说明: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具有空调生产厂家的授权证明。”调整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本函做为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内容,以此函为准。
供应商在收到本公告后,请将本页签章传真回函至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联 系 人:邱圣 乔祥坤
联系地址:青岛市韶关路54号乙
联系电话:0532-83888875 83883775(传真)
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0年2月4日